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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案件是涉外民事案件

2016-07-05 11:04:00来源:点击: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
  (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
  (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其他情形。


条文解读:
1.通过当事人的国籍身份进行确认。对于自然人来讲,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即可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对于企业或其他组织,需要注意的是在华的外商投资企业,虽然其股东是外国人或外国法人,但是该企业本身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是中国法人。如案件一方或双方是外商投资企业,则不属于涉外案件。
2.通过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进行确认。案件中即使双方都是中国公民,只要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境外的,例如取得某个国家的永久居留权(即通常所说的华侨),可以认定为涉外案件。
3.以争议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确认。争议标的物在境外的,可以认定为涉外案件。
4.以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地点进行确认。例如在侵权案件中,双方都是中国人,但侵权发生在境外,案件就可以认定为涉外案件。
5.最后一条为兜底条款,对于其他特殊情况,给法官留自由裁量的空间。


另外,根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司法实践中,涉港澳台案件一般法院也会走涉外民事案件的流程。
 

作者:高贺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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