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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律顾问

2010-07-26 10:42:00来源:点击:

涉外法律顾问介绍:

一、 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对外资企业日常业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的咨询意见;
2、为外资企业草拟、审查、修改中英文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
3、为外资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其决策中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出具律师意见书;
4、参与磋商、谈判,并为委托方提供有关商洽、谈判中的法律服务;
5、作为外资企业代理人参与诉讼和仲裁,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书;
6、为外资企业代理著作权和工业产权法律事务;
7、为外资企业审查内部规章,帮助委托方建立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8、为外资企业提供法律、法规信息,协助委托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二、服务方式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式由法律顾问聘请协议约定,一般包括如下几种服务方式:
1、  定期到聘任公司服务;(如有需要,每周固定半天到客户公司提供服务,其他时间随时联系提供服务)
2、 平时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3、 有紧急情况,聘任单位随时通知,受聘律师赶赴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三、计费方式

1.包年制费用:
常年法律顾问收费,视聘请单位规模大小、法律事务繁简、公司住所地、服务律师资历等因素协商收取。参考收费标准:
1、微型公司,(参考标准:员工15人以下,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以下,年营业额1000万人民币以下等)每年20,000-40,000元;

2、中小型公司(参考标准:员工15-50人,注册资金100-500万人民币,年营业额1000万-一5000万人民币),每年40,000-60,000元;

3.中型公司:(参考标准:员工50-200人,注册资金500-5000万人民币,年营业额5000万-2亿人民币),每年60,000-100,00元。

4. 大型公司,每年100,000-500,000元。
注:因企业业务领域和经营方式不同,以上划分标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