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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外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2022-12-27 16:03:22来源:点击:
办理涉外离婚所需要的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双方能否就离婚达成一致,是否能顺利送达被告、受诉法院的案件量等。
 
1. 协商一致后登记离婚
如果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及债务等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并且一方是中国国籍并在内地有户口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协议离婚。由于民法典规定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因此从预登记到实际拿到离婚证,需要一个月以上的时间(31-60天)。
 
2. 协商一致后,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及债务等处理达成一致意见,但无法通过登记离婚的,会往往选择到中国法院起诉离婚。考虑到法院立案、送达传票、安排诉前调解、分配法官以及开庭排期等因素,大部分从立案后一个月以上(两三个月也常见)才能安排调解或开庭,具体时间和受诉法院的案件量关系很大。
由于双方已经就离婚等问题达成一致,不存在冲突,一般一次开庭,就能结案。因此总体上两三个月办理完成比较常见,但不排除因受诉法院案件量大而需要更长时间的情况。
 
3. 有争议的法院诉讼离婚
   此种情况下,前期立案阶段和第二种情况一致,但到了开庭阶段,由于双方存在争议,往往需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二次开庭或多次开庭等情况,因此时间往往比协商一致的情况长的多,在案件量大的地区,案件可以长达一年以上。
 
4. 法院诉讼离婚(无法联系到国外一方)
此种情况最为棘手,由于国外一方无法联系到,或者拒不配合,国内一方起诉后,法院往往不得不先通过外交途径或海牙公约(视情况而定)途径给国外的被告送达传票。如果通过上述方式不能完成送达,还需要通过公告方式再次送达。这样单单一个送达程序往往需要数月时间,因此整个案件下来,过程极其漫长,甚至跨越两三年也不新鲜。

作者:高贺新 律师
Tel: 13611158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