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跨境就业、移民和长期居留日益普遍,不少曾经在中国工作、学习或生活过的外国人在申请其他国家移民、永久居留或工作签证时,会被要求提供其在中国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那么,外国人已经离开中国后,能否申请中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本人是否必须回到中国办理?
一、咨询案例
最近,我们遇到这样一个咨询:一位哥伦比亚籍人士,此前曾在中国北京市工作、生活两年多,之后离开中国。现在,他正在申请加拿大移民。
在办理加拿大移民手续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交有关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中也包括其在中国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由于本人目前已经不在中国,因此其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外国人离开中国以后,如何补办此前在中国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也是不少曾经在中国长期工作、学习的外国人都会遇到的问题。
二、外国人可以申请中国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答案是可以。
根据目前公安机关犯罪记录查询的相关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180天以上的,可以申请查询本人在中国境内的犯罪记录。
因此,如果外国人曾经在中国长期工作、学习或者居住,例如在中国连续生活一年、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原则上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本人在华期间的犯罪记录查询。
上述案例中的哥伦比亚籍申请人在中国工作、生活两年多,已经超过180天,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外国人在中国仅短期停留或者居留时间不足180天,则是否能够按照这一程序申请,需要进一步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
三、外国人应当向哪里申请?
外国人申请本人在中国境内的犯罪记录查询,一般由其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这与中国公民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渠道并不完全相同,因此不能简单理解为直接到普通派出所申请。
例如,在上述案例中,该哥伦比亚籍人士此前主要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作和生活,因此应当首先向其原居住地相应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并申请办理。
如果申请人过去曾经在中国多个城市居住,则建议在正式申请前向受理机关确认,所出具的证明能否覆盖其所需要证明的全部在华居住期间。
四、申请时通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外国人申请犯罪记录查询,一般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明及相关申请材料。
实践中,建议根据个人情况尽量准备以下资料:
- 现持有效外国护照;
- 犯罪记录查询申请表;
- 曾经在中国使用的旧护照;
- 中国签证或者外国人居留许可;
- 在华期间的临时住宿登记资料;
- 工作证明、外国人工作许可或者学校就读证明等能够反映在华居留情况的文件。
其中,旧护照尤其值得注意。
有些外国人在中国生活多年,期间已经更换过护照。如果目前使用的新护照无法完整反映过去在中国的签证、出入境及居留情况,旧护照可能成为证明历史在华居留时间的重要材料。
因此,外国人离开中国以后,不建议轻易丢弃曾经在中国使用过的旧护照、居留许可及住宿登记等文件。
五、已经离开中国,本人必须重新回中国办理吗?
不一定。
按照犯罪记录查询相关规定,个人可以依法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因此,对于已经离开中国的外国人,并非当然需要为了申请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而专程再次入境中国。
委托办理通常需要提供:
- 授权委托书;
- 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 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 受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不过,如果授权委托书是在境外签署的,则需要提前向实际受理机关确认该委托书的形式要求,例如是否需要公证、办理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或者履行其他证明手续。
因此,对于已经身处国外的申请人,比较稳妥的做法是:先向原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具体材料要求,再办理境外授权委托手续。
这样可以避免文件准备完成后,因为形式不符合要求而重新办理。
六、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可以直接拿到国外使用吗?
这要根据文件最终使用机构的要求确定。
需要区分:
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与用于境外的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并不完全是同一个概念。
在一些跨境移民、签证或者其他法律事务中,通常可能涉及以下步骤:
公安机关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 根据需要办理公证,通常选择涉外公证
→ 根据目的国要求办理翻译、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或其他手续
→ 提交境外相关机构
因此,申请人不应只关注“中国能不能开证明”,还需要提前确认最终收取文件的外国政府部门、移民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对文件形式究竟有什么具体要求。
例如:
- 是否要求公证书;
- 是否要求英文或者其他语言翻译;
- 是否要求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 对证明的出具日期是否有限制;
- 是否要求证明覆盖特定的居住期间。
这些问题最好在中国办理证明之前就确认清楚。
七、曾经在中国多个城市生活,应当怎么办?
这也是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情况。例如,一名外国人曾经在北京工作一年,之后到上海工作两年,最后又在深圳生活了一段时间。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应尽量完整整理其过去在中国的:
- 护照;
- 签证及居留许可;
- 住宿登记;
- 工作或者学习证明;
- 出入境及其他能够证明在华居住时间的资料。
同时,应提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是否能够满足其对整个在华期间的证明需求。
尤其是存在多次更换护照、跨城市长期居住、历史居留时间较长等情况时,更应提前整理完整的身份及居留材料。
八、外国人办理中国无犯罪记录证明,最需要注意什么?
从实际办理角度看,最值得注意的并不仅仅是“有没有犯罪记录”,而是申请人能否完整证明自己的身份和过去在中国的居留经历。
尤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确认在华累计居留时间。
累计居留达到相应期限,是外国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犯罪记录查询的重要条件。
第二,保留历史身份证明和居留资料。
旧护照、居留许可、住宿登记等,在多年以后办理移民或者其他跨境事务时,可能成为非常重要的证明材料。
第三,提前确认境外文件使用要求。
中国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只是第一步,是否还需要公证、翻译、Apostille等,应当根据最终使用国家和机构的要求确定。
第四,已经离境的,应先确认委托手续。
在境外直接签署委托书之前,最好先了解中国实际受理机关对委托文件的具体要求。
九、结语
本文开头所提到的哥伦比亚籍申请人的情况并非个例。
不少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学习或者生活多年后离开中国,当时并不会想到将来还可能需要一份“中国无犯罪记录证明”。直到几年后申请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移民、永久居留或者工作签证时,才发现需要补办过去在中国生活期间的证明材料。
因此,对于曾经在中国长期工作和生活的外国人而言,即使已经离开中国,也建议妥善保管曾经使用的旧护照、居留许可、临时住宿登记以及工作、学习等材料。
这些看似已经“过期”的资料,在未来办理移民、签证或者其他跨境法律事务时,很可能再次发挥重要作用。
本文仅为一般性法律信息分享。各地公安机关具体办理要求以及境外机构对文件形式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案件应根据申请人的在华居留经历、所在地区及文件使用目的进行确认。
作者简介:
高贺新律师有20年以上涉外律师经历,同时持有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CATTI),精通法律英语,英文流利。2018年,高贺新律师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高贺新律师在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涉外民事和商事业务,在涉外离婚、涉外继承、涉外诉讼和英文合同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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