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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就审理外企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稿征求意见

2010-01-03 09:15:00来源: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11月25公布了《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相关合同未经审批如何认定其效力以及如何处理,出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违约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处理,委托投资法律关系的处理,借名投资法律关系的处理,提供虚假材料报批纠纷的处理,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的法律适用等问题。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相关合同,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约定一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以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土地、建筑物等出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而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构成违约;当事人之间约定一方实际投资并享有股东权益,另一方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的,在无规避或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协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