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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例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开庭

2010-03-06 17:42:00来源:点击:

中国法院网讯  出售机场工作人员个人信息,购买后做假证销售。今天上午9:00,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30岁的周广进涉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22岁的李笑辰和32岁的甘雪彬涉嫌伪造有价票证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2月至9月,周广进先后6次向李笑辰及甘雪斌提供机场巴士乘车证办理人员名单等信息,从中获利27000元。

  2008年7月至2009年8月期间,李笑辰伙同甘雪斌在朝阳区金台路等地,伪造民航机场巴士乘车证3000余张,并以每张150元的价格出售,共获利50万余元。李笑辰及甘雪斌后自首归案,周广进后被抓获归案。

  庭审过程中周广进称,我所在的部门负责办理机场大巴的乘车证,最初是甘雪斌找到我要购买持证人名单,那时甘雪斌和李笑辰已离开了单位。我曾6次给甘雪斌名单,每次大概400人左右,内容包括乘车证卡号、持卡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最初我并不知道甘雪斌为什么要名单,但后来因假证泛滥,单位开始严查,我就怀疑了。

  李笑辰表示,机场巴士的正规乘车证(月票)面向机场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拿着工作证、照片和钱,到指挥部即可办理。乘车证只有一种,但价格分免费的、50元、150元、200元、300元几档。在民航公司有认识人的就可以办免费的,但是能办免费的没有几张。做证的时候,我们的工作就是往上粘照片、写名、盖章、压膜。我们制造的假证,除了照片不一样以外,其他均为真实信息。李笑辰称自己将非法获利的全部所得均存入银行,为了攒钱买房。

  据悉,三人都曾经是北京市民航安乐出租有限公司的员工。

  公诉机关认为,李笑辰、甘雪斌无视国法,伪造有价票证,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有价票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李笑辰、甘雪斌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周广进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将择日宣判。(作者 黄硕)